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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对《掠夺》中有关法治的论述进行彻底的理解,就必须要对了解本书的写作背景,以及作者的学术理念及理念。本书在距今并不算久远的 2008 年成书于美国:巴拉克·奥巴马总统于这一年带着“将军队撤出伊拉克”的政见成为了这个同时出兵多个中东国家的总统(尽管如此,他也在就任总统的下一年宣布向阿富汗大量增兵)。无疑, 20 世纪的最后 10 年和 21 世纪的最初十年是新自由主义蓬勃发展的时代。随着 90 年代初苏联的垮台以及冷战的终结,西方社会中许多原本的政党以计划经济的失败为理由,急速转向,支持原本受到一定程度的里根—撒切尔资本主义,比较典型的例子有来自工党的英国首相安东尼·布莱尔的支持“第三条道路”的政治主张、以及左倾德国社民党财政部长奥斯卡·拉方丹于 1999 年的突然辞职。这一范式的转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市场经济的正确性和绝对性,使其在很短时间内迅速发展,并在全球化进程上得到了长足的进展。
在这一背景下,作为全世界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美国为谋求经济上的利益,在全球范围展开了国际干预,其中以中东地区诸国最为显著。实际上,南美诸国早在 19 世纪就逐渐受到美国政治 / 资本势力的经济帝国主义干涉(这一点也和美国的门罗主义政治方针有很大联系),诸如联合果品公司这样的经济巨头逐渐掌控了洪都拉斯等国的经济命脉,并由此进一步介入了当地政坛。由于裙带资本主义下的联合,大公司不仅得以在当地政坛拥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力,其背后更是有美国官方政治势力的支持。为了保护本国资本在拉美诸国的利益,美国政府在 20 世纪先后以或公开或秘密的形式参与了拉丁美洲 9 个国家的政变,并在当地扶植了亲美的傀儡政权,由此达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殖民。由于一方面控制了本国的政治系统(其中自然包括军队),另一方面受到美国政府在政治和军事上的保护,受利益驱动的公司得以不计后果剥削当地劳动力,以最大化收益。美国对拉美诸国的压迫的最直观体现可以从 1928 年的哥伦比亚香蕉大屠杀中看出:由于受联合果品公司雇用的当地工人在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后发起了持续数周的罢工。作为回应,联合果品公司向美国官方报告了这起“颠覆性的政变“,而美国政府则由此以军事入侵威胁哥伦比亚政府出兵罢工,并最终造成了对工人的屠杀,具体伤亡人数至今未知。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他举世闻名的小说《百年孤独》中也对此事件做了影射。另外,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在拉美以外的世界各地都有进行类似的干涉行为,而石油资源丰富的中东地区自然也不例外。一方面,在 20 世纪的数次中东战争中,美国为以色列提供了军事方面的援助;另一方面,在中东地区许多国家中也存在美国扶植的亲美政权。这些长久以来的干涉最终导致了极端主义者的报复性行动,最终在 2001 年引发了震惊世界的 9 · 11 事件。事件发生后,乔治·布什总统以此为理由,顺应国内盛行的反狂热情绪,宣布发动“全球反恐战争”,直接出兵干涉伊拉克、阿富汗等国家,宣称其目的仅为消灭存在于这些国家内部的“国家安全威胁”。布什的这一“预防性进攻”理论实际导致美国得以“合法”地对这些本就受到经济帝国主义侵袭的国家进行军事干涉,令本就存在于这些国家内的新殖民主义掠夺行径更加猖獗。
1930 年,劳拉·纳德出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一个中产家庭,自幼便受到家庭环境的熏陶,对政治产生了兴趣。根据她本人的观点,小时候与自己聊天的双亲是自己在社科领域的启蒙导师。 1961 年,师从以研究美洲原住民纳瓦霍人闻名的人类学家克莱德·克拉克洪,纳德在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学院获得了人类学博士学位。在接下来四十余年的学术生涯中,她逐渐成为了美国法律人类学界的领军人物之一。纳德最为人所知的是她在墨西哥瓦哈卡州的萨波特克村落开展的田野调查。她注重研究当地人民的冲突及其解决方法,并通过比较研究提出“和谐意识形态”的概念,探讨了通过意识形态对被殖民者进行剥削,以及被殖民者如何利用这一意识形态反霸权的主题:以传教士为首的西方殖民者向美洲原住民输出了和谐意识形态,否定一切形式的斗争和不稳定,以为己方谋求利益;而被殖民者,即萨波特克人,则利用这一意识形态维持和平的表象,并在实际层面继续进行社会内的诉讼。除此以外,纳德也曾在黎巴嫩和美国本土开展过田野工作,并提出了著名的“向上研究”方法论,鼓励民族志学者研究社会中的权力文化;在生涯后期,她将兴趣转向对控制过程的研究,致力于探索权力的动态组成部分。
笔者认为,结合纳德的生平来看,促使她与马太合作《掠夺》的动机有三:她本人的左翼政治倾向、她在拉美和中东的田野经历、以及她所在领域的专业知识。首先,纳德所提出的“向上研究“的概念涉及对社会权力阶级的洞察,例如对政府和巨型公司的研究,而这一研究不可避免地将触犯这些机构的利益,而她长期以来在这一领域的研究热情和坚持则说明了其人并非拥护美国体制和资本主义的保守派。事实上,纳德也确实多次表达了她本人的反殖民主义和反霸权主义立场,积极参与涉及解构美国国内体制的研究项目。在本书中,纳德也对过去的左翼学术理论做出了正面的积极回应——例如”霸权“这一贯彻全书的概念,就来自葛兰西的著作。这足以说明,纳德是一位对资本主义持批判态度的人类学家。其次,如果留心纳德在其职业生涯中田野调查的地点,会发现它们(拉美的墨西哥,中东的黎巴嫩)都处于前文所述的资本主义全球化中霸权国家掠夺影响的范围内(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全球化本就对所有国家都产生了影响)。更重要的是,首当其冲被掠夺,并蒙受最大损失的,正是纳德等人类学家所融入、生活和研究的原住民社会。因此,作为一位亲眼目睹掠夺影响的学者,纳德有着充分的理由来撰写一部揭露并抨击经济帝国主义的学术著作。另外,作为专精比较研究的学者,纳德在对当地的社会法律文化有着透彻的理解的同时,也研究了美国本土的法律体制和社会结构,并对两者之间的异同和关系有着深刻的理解,这让纳德得以对美国向其他国家输出的法制和法治意识形态在掠夺中起到的作用进行具有说服力的分析。
纳德认为,目前世界上的霸权国家对自身的意识形态以及制度持有一种不可一世的傲慢,并依靠着这种傲慢看似理所当然地通过强制性的经济 / 政治 / 文化干涉掠夺着更为“劣等”的非霸权国家。霸权国家在掠夺时,总是会强调自身的所作所为是在将先进性赋予非霸权国家,而这些被引以为傲的引进物,比如法律,恰恰是为掠夺行径赋予正当性的必要结构。至此,对诸如美国这样的霸权国家为何能够不受阻碍地进行掠夺的疑问似乎也得到了解答:通过向世界输出对自身有利的文化(对象不仅只有受掠夺的国家,同时还有国际社会;而这种行为本身也是掠夺的一部分),为掠夺行为赋予正当性。简而言之,在能操控当地及国际法律时,霸权国家的掠夺自然是“合法”而正当的了。在西雅图大学的一次有关本书的演讲中,纳德宣称自己的写作意图,以及致力推动的事业,乃是“减少世界各地的傲慢”,换言之,即是通过向社会揭露法律在经济帝国主义掠夺中的关键地位,以及政界和学界的“正当化帮凶“身份,引起霸权国家人民的意识,以社会批评为路径阻止进一步的掠夺。
粗浅看来,这本书的精髓是其对于为新殖民主义掠夺提供正当化的法制及意识形态的批判,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纳德和马太笔下的法律也并非只是霸权国家殖民者的帮凶。在引论中,作者说明了法治同时存在的积极性和消极性,并点出了这两面在不同背景下的此消彼长。虽然对法治的未来持有相对悲观的看法,但作者依旧认为,自己在这本著作中所做的工作,即让读者理解掠夺及其与法治的关系,可以作为未来改革的前提要素。笔者认为,“法治“之角色伴随着本书论证的深入,经历了辩证式的发展,即通过引证案例解构主流理解中法治概念的神圣性,再通过分析掠夺实践中起正当化作用的法治及受掠夺者利用法治对霸权进行反应的实例超越”非法的法治“,以达成作者立场上的正义,正可谓”否定之否定“。
作者首先向读者厘清了“掠夺“、”霸权“、”法治“等相关概念,详细介绍了霸权国家殖民主义干涉的多种形式,以及法律被用于将掠夺包装为普遍而自然的固定形象的事实。作者在文中提出了对主流文化中”法治“神圣性的批判,对西方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法治认同发起了挑战。这种由被意识形态俘获而起,并通常会在自发的与”他者“的对比中彰显的强烈认同感和优越感让大众将侵略性的掠夺认知为正当的国际活动。在深受法治意识形态影响的人们眼中,合法的行为必然是正确的,而那些法治缺位(而且仅限霸权文化法治)的“落后”国家则理应被霸权国家输出正确的文化和制度。文中对于法治意识形态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作者之一的纳德曾提出的“和谐意识形态”概念:两者都涉及殖民方向被殖民方(强制)输出特定意识形态,以让殖民掠夺的控制过程更加顺利。值得注意的是,受剥削的并非只有受侵略国家的人民。在被法律意识形态俘获的西方社会中,资源分配不公等社会问题在很大程度下都受到了法律的保护,由此成为难以根除的顽疾。因此,笔者再一次确认,掠夺的首要矛盾绝非民族或国族矛盾,而必然是阶级矛盾。
接下来,作者从时间和地域两个角度出发,探讨了掠夺的历史和受掠夺地区的特性。本作使用具体事例介绍了掠夺的完整历史,强调掠夺并非近几十年伴随资本主义全球化而新出现的现象,而是自五百年前欧洲人殖民其他大陆起延续至今的帝国主义活动。针对美国对他国的掠夺,作者讨论了其与欧洲殖民主义一脉相承的文化与制度,以及欧美例外主义及门罗主义等相关概念,主张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延续性。而近几十年高速发展的新自由主义则是继承了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丰厚历史底蕴,以全新的机构组织、活动形式和正当性继续在全球各地进行掠夺。而作者有关地域的观察角度则注重讨论霸权国家掠夺的资源导向,点出了现代掠夺中当地特定资源的重要性,而文中最为直观的事例自然是美国对在各类正当化理由下中东地区石油的掠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事例中的许多细节对前文所述的概念出现了呼应的情况,例如美国政府利用大众的法治认同,将“给落后的中东地区带去民主和法治”为理由,正当化自身的掠夺行为;以及跨国公司作为掠夺的新式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美国出兵中东的根本原因之一。在这一过程中,法学和经济学的学术理论也被作为技术利用于正当性的提供,而学者、律师和政客则是这一技术的操作者。一些人类学家,例如布什任期内在美国司法部工作的人类学家朱利安·斯图尔德,就曾以专家身份制定了有权获得土地的社会的组织度之分类标准,让美国政府得以按照这一标准否认肖肖尼人对他们领土的所有权,由此进行无条件的掠夺。有趣的是,作者有关学界“帮凶”角色的论证也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前文提到的连续性概念:早在 18 世纪,著名学者约翰·洛克就曾在著作中为殖民行为的合法性做了论证。
另外,作者还从多个角度详细地阐述了法治如何作为一种技术被用于辅助掠夺。知识产权法这一表面上因其保护知识创造者利益而合法的规则在实际上则是一种受新自由主义法制和现代经济模型强化的西方个人主义意识形态,而霸权国家则利用这知识产权法的法治意识形态通过抢夺知识和文化的利用权达成文化霸权,形成对掠夺的有利前提环境。在掠夺实践中,霸权国家则依靠无视地域差异强行向被掠夺地区引进刑事诉讼法等西方化的法律制度,从而通过将权力集中于亲西方精英手中,借此扶植一个个傀儡政府,彻底控制当地经济和政治。另一方面,诸如英属印度的 1700 号及 1720 号法案这样的双重标准法律则通过贸易方面的限制以打击被掠夺地区的工业为方法,保护霸权国家自身的工业发展,并由此带来了大规模的社会困境。此外,与贫困地区的贸易协定也有可能成为掠夺者的工具。 1992 年,墨西哥国会为了适应与北美的经济一体化运动,对保障该国农民利益的第 27 条宪法法案进行了修改,实行村社土地私有化,鼓励外资投资,由此给掠夺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更糟糕的是,受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取消关税的影响,玉米产量本可自给自足的墨西哥于 2008 年从美国半强制进口了四分之一的玉米,这一点无疑对墨西哥国内的玉米种植者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对国内农业造成了沉重打击。
在前现代时代,法律最明显的特征是保护贵族这一既得利益阶级的权益。但在近代激进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中,这一属于旧时代的阶级的权力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此乃第一重否定;因此,为封建政府服务的欧洲学者提出了法治的概念,试图维持财产分配的不均匀现象(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点出了法治这一概念被创造的初衷并非是为了保卫民主,反而是恰恰相反),此乃第二重否定;然而,随着无可避免的时代发展,现代社会对法治的理解又产生了新的变化,它在西方的自由主义视角下被视为一种保护个人产权以及限制“人治”政府潜在的制度,也就是当前对法治概念的主流认知,此乃第三重否定(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法治从此站在了普罗大众一侧——在资本主义社会,此意义上的法治最主要的利好对象是资产阶级);当这一法治意识形态逐渐向社会的隐性知识维度转移并被神圣化时,先前提及的资产阶级既得利益者则利用操作法治的技术依靠法理学提供的合法性去除资本主义全球化的伦理阻碍,也即本书的主题:合法的掠夺,此乃第四重否定。
尽管两位作者都对现代的法治持强烈的批判态度,他们却并没有否认通过改革活动将法治重新归还民众的可能性。首先,受到社会正义动机驱使的一部分当今学者呼吁通过类似冷战中出现过的文化或政治改革,对环境成本责任进行再分配,并辅以劳动法和税制的改革,将掠夺机构或个人所得的利益转化为对公共利益制度的资助。这类改革将再次将能够挑战法律专业主义和帝国主义的限制,将利益转向大众。其次,强化对由民众掌握的地方法治的利用能有效遏制来自更高层叙事的法治对掠夺的正当化。这里,纳德使用了在她田野上所发生的例子:瓦哈卡州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起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来自美国的掠夺,使这个本来独立的社区丧失了其自治性,变得的对外界资本极其依赖,最终成为了墨西哥最贫困的州。作为对这一掠夺的回应,当地人民基于当地对于集体责任和习惯法的理解,组建民众议会以通过战斗性的对立政治尝试重建该州司法,并将弹劾涉嫌贪污和的州长。另外,基于地方的反生物剽窃网络和互联网上的开源项目则通过民众、政府和知识分子的联合将知识的所有权从既得利益阶级掠夺者的手中夺回,具体的例子有秘鲁针对玛卡专利的工作小组,以及。
然而,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说,要挑战当前法治这一庞然巨物必然需要长久的斗争,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今的人们只能在法律的裹挟下受到看似理所当然的掠夺。对法治的反向利用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斗争手段。在经济被新自由主义政策严重打击的阿根廷,当地工人以反霸权方式利用国家法律,建立阿根廷自主性网络,为国内的劳工群体争取权利。而在纳德的民族志中,萨波特克人在表面上维持和谐,实际则将自己地方性法律的诉讼要素发扬光大的举动,亦是对法治意识形态的一种反向利用。在这种隐性的反抗以外,直接的抗议活动也被视为可行的方法论。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活动的影响力在如今这个时代依旧存在。除去在组织上对法律的运用,个人和集体针对劳工权益和环境保护的抗议在结合了对法律体系的操作。在地方法律无法压制公司或国家机构时,就可以利用既定准则为抗议提供一个有效的着力点。例如中国的一位医生就在起诉污染河流的化工厂时,使用了与公共健康相关的法律言辞,最终成功胜诉。
在书中,两位作者对前人的理论做出了不同态度的回应。一方面,马克思和葛兰西等社会主义者的理论在本作中被肯定为具有极大参考意义。可以说,作者对法治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对政府和公司对人民的剥削及帝国主义法律的压迫性实质之洞察而进行的。另一方面,作者专门以一章的篇幅点明了法学家、经济学家和人类学家为掠夺提供正当性的帮凶身份,批判了韦斯利·鲍威尔和朱利安·斯图尔德等人类学家理论的民族中心主义,以及其在美国掠夺印第安人过程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相应的,作者也回应了过去对这类学者的批判,并通过引用格拉克曼等反进化论人类学家的理论和田野案例,证伪了西方社会法治的优越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部作品的另一大价值体现在其对于社会科学伦理的深刻反思。